常州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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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光电学院  发布时间:2019-04-16   动态浏览次数:875

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民政部门盖章,需有签名和联系电话,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提供,表格随录取通知书寄送,也可到学生工作处网站的“下载中心”下载)。

2.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出具以下材料:(1)有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若扶贫手册无扶贫办的公章,可至学工处网站“下载中心”里下载《常州工学院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表》,并加盖县以上扶贫办公章);(2)到扶贫办打印“全国扶贫系统”截图完整版(上面必须要有家庭的详细信息和学生的姓名),并加盖县以上扶贫办公章

3.孤儿需提供孤儿证或其他证明

4.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

5.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如果是父母或爷爷奶奶的低保证,低保证上必须有学生名字,且低保证需盖有年检的章)或低保领取存折复印件(提供存折复印件的,需同时提供民政部门、社区、街道或村政府的低保证明)

6.五保户需提供《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7.特困职工家庭需提供相关证明

8.单亲家庭需提供证明材料

9.离异家庭需提供证明材料

10.残疾或重病户家庭需提供父母、本人、兄弟姐妹或家庭赡养的祖父母的残疾证明或重病的病历、药费支出证明(必须是三年内的)

11.兄弟姐妹同时接受教育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在大学读书需提供兄弟姐妹的学生证复印件,小学和初、高中生需提供社区、街道或村政府提供的证明)

12.需提供其父母职业的相关证明(可由其父母单位提供,也可由民政部门、社区、街道或村政府提供)

1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如地质灾害等突发情况)

注:1、各位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请根据上述各类情况对应选择提供相关证明。

2若想更详细地了解学校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资助政策,可加入QQ群:568978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