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2019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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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光电学院  发布时间:2019-12-10   动态浏览次数:1482

依据《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常工政〔2019128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201931号),结合光电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实际,制定转专业工作细则。

一、工作小组

长:潘雪涛、蒋渭忠

副组长:杜文汉、付志荣

员:王加安、杨力铭、王晓宇、包海兰、芦鹏

二、转入转出条件

1.凡符合学校转专业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提出转出申请。

2.学院按照各专业50/班且不新增班级的原则确定各专业转入名额,达到学院考核要求者同意转入。

三、工作日程

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相关文件安排,制定学院转专业相关日程。

1. 制定细则及计划。129日之前制定《光电工程学院2019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拟定各专业接收学生计划数。负责人杜文汉。

2. 细则及计划上报。填写《常州工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计划表》,于第十五周周一(129日)前连同本细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包海兰。

3. 审核转出申请材料。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第十七周周五(1227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返还学生。负责人包海兰。

4. 接收转入申请材料。第十九周周三(18日)前接收申请转入学生《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以及相关申请材料。负责人包海兰。

5. 选拔考核。所有参加选拔考核的学生必须提交完整的《常州工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表》。第十九周周三(18日)开始,根据学生申请人数和各专业接收转入计划数,学院组织面试选拔。220日前根据面试成绩和学生学分绩点确定拟接收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于225日前完成。负责人潘雪涛。

6. 资料留存。根据选拔考核和公示结果,在学生递交的《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于拟同意接收的,于225日前将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对于不同意接收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由光电工程学院留存。负责人包海兰。

7. 上报结果。填写《常州工学院学生转专业选拔考核情况汇总表》,于225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负责人包海兰。

  

光电工程学院

一九年十二月四日